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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在纪念中国加入〈湿地公约〉20周年座坛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0-11-03 10:53:36 来源:无锡市生态湿地保护建设研究会 浏览:1875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中国加入《湿地公约》二十周年。首先,我代表中国政府,向全国湿地保护和履约工作者,向所有为湿地保护和履约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向在座的各位来宾,向关心、支持中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各国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多种不可替代的综合服务功能。二十年前,中国加入《湿地公约》,把保护湿地作为对维护地球生态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参与世界可持续发展进程的一项庄严承诺,从此掀开了中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事业的新篇章。
     二十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各部门团结协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有关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国际义务,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大部分重要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局部地区湿地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中国以约占世界3%的湿地,提供了约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对湿地的生产需求、生活需求、生态需求和文化需求,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中国作为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经济正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全国湿地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持续面临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及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开发等人类活动带来的严重威胁,全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中国湿地保护事业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地位,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并提出要扩大森林、湿地面积。这既为全国生态建设事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也对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现实要求。希望各级各方面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攻坚克难,按照国家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让湿地保护事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湿地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发展评价体系,推进建立湿地保护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落实湿地保护的责任,不断提高湿地保护面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湿地生态系统内在特征和功能运行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要狠抓制度建设,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尽快制定和实施湿地保护的专门法规,依法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湿地资源有偿使用、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并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湿地用途管制等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面湿地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湿地保护社会氛围。
     要遵循自然规律,优化湿地保护空间格局。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布局湿地生态空间和开发空间,围绕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与水资源安全、湿地与粮食安全、湿地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切实加大投入,谋划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重大工程,不断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生态和民生。
     要扩大合作交流,深化湿地保护履约与国际合作。作为《湿地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约责任,与《湿地公约》秘书处、其它各履约国及有关国际组织深化合作,与国际社会协调一致行动,相互学习借鉴,为推动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回顾过去,我们倍感自豪;面对现实,我们责任重大;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依靠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中国湿地保护和履约事业必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一定会实现!


    (转载自《湿地》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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